捐款方式
郵政劃撥捐款
1.您可以運用全省各地郵局填寫郵局空白劃撥單,直接以劃撥方式捐款,相關資料如下:
銀行帳號轉郵政劃撥(臨櫃或ATM)
郵局名稱:中華郵政公司
劃撥帳號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本土文化推廣發展協會
郵政劃撥帳號:700-0010- 50443071
單筆1000元以下,每筆手續費15元(含1,000元),單筆1,000元以上,每筆手續費20元,均由本會負擔。
轉帳後,請務必記得在右方索取收據按一下,留下基本資料,方便本會核對資料,寄發收據給您!
收據開立相關事項歡迎回傳捐款資料至tncpda2020@gmail.com,來電02-28212950由專人為您服務。
依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列舉扣除額中有關捐贈之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也就是說,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總所得中的20%是可以透過捐款完全抵扣,合法節稅的喔!
銀行匯款
A/臨櫃匯款
銀行代碼:008華南商業銀行石牌分行
分行代碼:1522石牌分行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本土文化推廣發展協會
帳號:152-10-024539-0
B/華南銀行實體ATM
輸入您的金融卡密碼登入,輸入銀行代號008,帳號152-10-024539-0及您的捐款金額,按確定後即可。
C/華南銀行網路ATM
輸入您的金融卡密碼登入,輸入銀行代號008,帳號152-10-024539-0及您的捐款金額,按確定後即可。
為節省郵局的手續費用,如果你們是集體捐款者,可直接在劃撥單上的「通訊欄」,請處註明捐款者的所有名單,我們即會按照您們的要求分別開立捐款收據,您們無須個別劃撥,以免浪費在郵局的手續費上,好讓你們的愛心能充分用在推動本土文化教育計畫上。
匯款後,請務必記得索取收據,收據開立相關事項歡迎回傳捐款資料至tncpda2020@gmail.com,來電02-28212950由專人為您服務。
依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列舉扣除額中有關捐贈之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也就是說,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總所得中的20%是可以透過捐款完全抵扣,合法節稅的喔!
e-Bill全國繳費網捐款
方法:請點選上方e-Bill全國繳費網捐款圖片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
先將讀卡機插在電腦上,再將晶片金融卡插在讀卡機上,按一下全國繳費網(e-bill網)轉帳,在左邊頁面選擇慈善捐款,再從慈善團體列,下拉式選項表中找到社團法人台灣本土文化推廣發展協會,銷帳編號列輸入帳號00001,繳款金額列輸入捐款金額,就可以依照電腦畫面的操作即可。請務必記得在右方索取收據按一下,留下基本資料,方便本會核對資料,寄發收據給您!
備註:
● 使用全國繳費網捐款,請確認備好〔銀行晶片金融卡〕及〔晶片讀卡機〕。
● 使用晶片金融卡捐款,手續費 0 元
● 轉帳捐款成功後,請務必記得索取收據,收據開立相關事項歡迎回傳捐款資料至tncpda2020@gmail.com,來電02-28212950由專人為您服務。
依據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列舉扣除額中有關捐贈之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也就是說,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總所得中的20%是可以透過捐款完全抵扣,合法節稅的喔!